关于评选2019年度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发布人:浏览次数:关闭窗口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7 号),现将我校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专科段学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9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4.获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5.特困家庭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名额确定及分配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分配我校名额为:优秀学生9人、优秀学生干部4人、先进班集体2个;退役复学学生中优秀学生1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

各类型评选名额分配根据各系学生人数,结合2019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成绩综合确定。具体分配如下:

系别

总人数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优秀学生

(退役复学)

优秀学生干部

(退役复学)

商务贸易系

756

1

1

1

1

轻化工程系

375

1

1

机电工程系

575

2

纺织服装工程系

304

2

信息工程系

1109

1

1

1

艺术设计系

724

1

1

工商管理系

978

1

1

 

三、评选程序

(一)各系评选。各系设立评选小组,推荐人选的确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民主推荐,评优推荐名单须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审核上报。学生工作处对各系上报的推荐人选、班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合格后,最终确定决定推荐上报人选和班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

四、报送材料与要求

(一)材料准备

1.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见附件1、2、3)电子版及纸质版

2.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4、5)电子版及纸质版

3.受推荐退役复学学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4.优秀学生和班集体照片和100字以内的简介电子版

5.评选工作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说明评选过程和推荐理由)、评选过程的图文资料电子版

(二)材料报送

各系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宋海波老师。

(三)评选要求

各系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同时利用宣传展板和网络等多种渠道对获评学生进行宣传,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省级优秀学生推荐名单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3.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4.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